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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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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馆,各市档案局,省()直有关单位档案部门,有关高校:

现将《2019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辽档函〔20166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科技项目计划。

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项目,须通过验收后方可结项。申请审定验收单位通过项目推荐单位向省档案局提交“审定验收申请”;报送《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审定申请表》一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审定证书》一式三份;报送项目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项目摘要(500字左右)、查新报告、用户意见、计划任务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审定申请表》、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项目摘要(500字左右)、查新报告电子稿。工作报告和研究报告需提供目录、注明页码,内页排版格式为宋体四号、单倍行距。需跨年度完成的课题,填写《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A4纸打印一份。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延期时间及项目进展情况),A4纸打印一份。确实无法完成的计划项目,提交撤项申请(说明无法完成的原因)。

请于12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报送省档案局,邮寄请采用中国邮政EMS,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 人:丁 元

联系电话:024-23872925

电子邮箱:lndazfdcc@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督查处

邮  编:1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