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12月
4日
至10日辽宁省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2·
4”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
12月
4日
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的由来。“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2018年12月的“宪法宣传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2018年
11月
26日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历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
2018
年12月2日
至
12月
8日
,全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
12月
1日
至
12月
7日
,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
11月
30日起
至
12月
6日
,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
11月
29日
至
12月
5日
,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年
12月
4日
至
12月
10日
,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宪法宣誓制度。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正式确立,源自
2015年
7月
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从
2018年
3月
12日起
施行。《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