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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档案馆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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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城市档案馆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会议由档案馆馆长柳阳主持,档案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由档案馆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吴乔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全文,重点对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等章节进行了学习与解读。

会议认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公布施行,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各项规定,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档案资源齐全收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的制度措施,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理解《实施条例》全文,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聚焦档案工作的主业主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为加强《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海城市档案局(馆)将在4月中旬,组织全市档案部门开展一次《实施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