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姜有为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并在省档案局报送的工作报告上多次作出批示。在《关于〈辽宁省档案条例〉修订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积极做好宣贯工作,扎实推动条例实施”;在《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加强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关于2024年全省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请各位省委副秘书长、厅班子成员阅”;在《关于对沈阳、大连等8市开展档案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上批示:“检查情况反馈相关市委办公厅,督促整改”。
按照省委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省档案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聚焦“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做好档案条例宣贯、职称评审、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一是持续推进《条例》宣贯工作。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撰写解读文章,进一步明确《条例》修订颁布的重要意义、修订原则、主要内容、相关要求等。与省委宣传部沟通协调,在《辽宁日报》、辽宁日报新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并在辽宁电视台播发相关消息,切实把宣贯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扎实做好档案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指挥棒”作用,全面做好理论考试、召开评审会议等工作,2024年度全省共16人获评档案系列研究馆员,68人获评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2021-2024年,全省已累计66人晋升档案系列研究馆员,270人晋升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1130人晋升档案系列中级职称,853人晋升档案系列初级职称,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三是统筹开展档案监督检查工作。通报全省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收到通报后,各市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陆续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加大协调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对照整改落实。沈阳、大连、鞍山、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等8市分别制定《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其与《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书》一体推进、一同落实。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铁岭、盘锦等6市按照《通报》要求加强自查自纠,对照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辽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