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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2023年档案工作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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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实施“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国家档案局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近日,辽宁省档案局联合省司法厅等单位组成档案工作监督检查组,赴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铁岭、盘锦等6个市28个县(市、区)开展了2023年档案工作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是继国家档案局2022年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后,辽宁省档案局首次开展此项工作。检查组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档案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档案安全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细化为25项检查内容,共覆盖34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34家综合档案馆(其中4家新建馆房),6个乡镇(街道)和7个行政村。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交流、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到受检部门和单位,详细了解市县档案馆恢复参公管理情况和当前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就业务指导、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在受检机关单位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利用场所、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现场、档案馆新馆建设场地等点位,检查组认真查阅规章制度、查看相关设施设备、检查档案整理质量,对档案整理、数字化、红色档案调查、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检查组已逐一向受检地区书面反馈了检查意见。

   下一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将切实把档案工作年度监督检查作为完善档案治理体系、提升档案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2024年年底前实现对各市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监督检查成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见效。